青岛人注意!一批新规明起施行,禁"买房可上名校"……
青岛大众网,让在青岛的你有归属感!
青岛大众网,让在青岛的你有归属感!
婚纱摄影、婚庆服务、医疗等服务机构不得设置在婚姻登记场所内;十类不文明乘机行为将被“拉黑”;房地产广告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;月嫂的年龄要求在18岁到55岁之间……2月1日起,多个新规将施行,影响改变我们的生活。
民政部2015年底发布《婚姻登记工作规范》将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。新《婚姻登记工作规范》,首次提出乡(镇)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标准和要求。
其中,新《规范》提出了“婚姻登记处不得设在婚纱摄影、婚庆服务、医疗等机构场所内,上述服务机构不得设置在婚姻登记场所内”等明确要求。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等。
由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》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。
其中,新规还明确要求,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、合法、科学、准确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房地产广告中有“买房可上名校”、“保证高投资回报率”等诱导性语言,或有“为入住者办理户口、升学”等事项,以及承诺“10分钟到火车站”、“3分钟到达地铁口”等表述都将被视为违规。
十类不文明乘机行为
2月1日实施的《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》,对月嫂提出了基本要求,其中,月嫂年龄应在18到55岁,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,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,能够及时清理个人卫生,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,在上岗服务时应着统一工作服,定期参加职业培训,不断提高自己的护理知识和专业技能,无刑事犯罪记录,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。 (来源:半岛都市报)
免责声明
本平台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,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,让更多人获取需要的资讯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内容仅供读者参考,不确保文章的准确性,如有侵犯您的权益或版权请及时告知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!
联系电话:80902818
您可能对以下内容感兴趣:
责任编辑:甜心